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》,海关查验出口图书时,对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:
- 禁止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:图书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原则。
- 禁止含有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:任何宣扬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领土完整的内容都不被允许。
- 禁止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国家机密、损害国家形象等内容。
- 禁止含有攻击中国共产党,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内容:图书内容应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与权威。
- 禁止含有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内容:要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和谐,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和习惯。
- 禁止含有宣扬邪教、迷信的内容:需抵制任何形式的邪教思想和封建迷信传播。
- 禁止含有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:确保图书内容不会对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造成负面影响。
- 禁止含有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:此类内容会对社会风气和公众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。
- 禁止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:要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- 禁止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:应弘扬社会公德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。
- 禁止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:防止国家秘密通过图书出口而泄露。
- 禁止含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禁止出境的内容:国家主管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,对一些可能存在问题的内容进行认定和禁止出境。